服務條款
KAKI CLOUD TECH 訂閱條款
這些條款適用於我們的任何雲端計劃。
透過註冊 KAKI CLOUD TECH 訂閱,您和您代表的任何實體(「客戶」)自客戶首次下載或使用之日起無條件同意受這些 KAKI CLOUD TECH 訂閱條款(「協議」)的約束並成為其中一方許可材料的日期(「生效日期”)。 客戶繼續使用以 KAKI CLOUD TECH(「KAKI CLOUD TECH」)名義(或其附屬公司和/或子公司之一,如訂單或報價中指定)進行交易的 KAKI CLOUD TECH 提供的軟體或任何授權資料,也應構成同意本協議的條款。 如果這些條款被視為要約,則接受明確限於這些條款。 如果您代表某個組織執行本協議,則您聲明您有權這樣做。
1. 許可和支持
1.1 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KAKI CLOUD TECH 特此向客戶及其關聯公司(定義見下文)授予有限的、非排他性的、不可轉讓的、不可再許可的許可,以便客戶及其關聯公司的員工和承包商( 1) 在內部 (a) 使用、複製、修改、準備基於客戶選擇的層級(或在訂單或報價單(定義見下文)中規定的)KAKI CLOUD TECH 軟體程式碼的衍生作品,並顯示該程式碼,如果適用於KAKI CLOUD TECH 不時頒布的規格(「軟體」),僅(i) 供與客戶和/或其關聯公司自己的軟體開發相關的內部使用,以及(ii) 在以下層級使用:客戶已向KAKI CLOUD TECH 支付費用的使用情況;以及(b) 使用KAKI CLOUD TECH 提供的文件、訓練資料或其他資料(「其他KAKI CLOUD TECH 資料」);以及(2) 僅在以下位置修改軟體並發佈軟體修補程式:客戶已向 KAKI CLOUD TECH 付費的使用等級。 儘管有任何相反規定,客戶同意 KAKI CLOUD TECH 和/或其授權人(如適用)保留此類修改和/或修補程式中包含的所有軟體的所有權利、所有權和權益,並且所有此類軟體只能使用、複製、修改、展示、分發或以其他方式利用時完全遵守本協議,並透過有效的KAKI CLOUD TECH 軟體訂閱獲得正確的使用等級。 軟體和其他 KAKI CLOUD TECH 資料在本文中統稱為「許可材料」。 「關聯方」指控製本協議一方、受本協議一方控制及/或與本協議一方共同控制的任何實體,其中「控制權」指擁有該實體 50% 以上的投票證券。 「使用者」是指有權存取本協議項下授權資料的客戶和/或其關聯公司(包括但不限於其員工、代理商或顧問)的每個最終使用者(個人或機器)。
1.2 根據本協議條款,KAKI CLOUD TECH 將針對「功能」頁面中規定的授權資料以及客戶選擇並支付費用的支援計畫向客戶提供合理支援。 儘管有任何相反情況,如果客戶未合理遵守 KAKI CLOUD TECH 服務工程師關於任何支援問題或請求的書面規範或指示(包括但不限於未能備份客戶的許可資料)(每項均稱為「支援問題」),如果客戶未在通知期內糾正此類違規行為,KAKI CLOUD TECH 可在提前十五(15) 天發出書面通知後終止其對客戶有關此類支援問題的支援義務。
1.2.1 KAKI CLOUD TECH 將盡合理的商業努力透過 Discord、電子郵件或應用程式內聊天回覆支援問題。支援問題的數量沒有限制。
2. 限制和責任
2.1 除非第 1.1 條明確授權,客戶不得且不允許任何第三方:將許可資料用於第 1 條明確授權之外的任何目的,或以允許任何未經許可的人員進行以下行為的方式:存取許可材料; 將授權資料或任何其他KAKI CLOUD TECH 軟體用於分時或服務局目的或用於其及其關聯公司本身內部使用以外的任何目的(包括但不限於再授權、散佈、銷售、轉售上述任何一項) ; 除非本文明確允許; 將許可材料用於任何高風險或嚴格責任活動(包括但不限於太空旅行、消防、警察行動、發電廠行動、軍事行動、救援行動、醫院和醫療行動等);不依照本協議以及所有適用的法律和法規(包括但不限於任何隱私權法以及有關智慧財產權、消費者和兒童保護、淫穢或誹謗的法律和法規)使用授權資料或軟體; 或以任何方式使用許可資料 (1) 有害、欺詐、欺騙、威脅、辱罵、騷擾、侵權、誹謗、粗俗、淫穢或誹謗(包括但不限於存取任何電腦、電腦系統、網路、軟體或未經授權的數據,破壞其他使用者或系統的安全,和/或試圖規避任何使用者身分驗證或安全流程),(2) 冒充任何個人或實體,包括但不限於KAKI CLOUD TECH 的任何員工或代表,或 ( 3) 包含病毒、特洛伊木馬、蠕蟲、定時炸彈、未經請求的批量、商業或「垃圾郵件」訊息,或其他有害電腦程式碼、檔案或程式(包括但不限於密碼猜測程式、解碼器、密碼收集程式、擊鍵程式)記錄器、破解工具、封包嗅探器和/或加密規避程序)。
2.2 客戶將配合 KAKI CLOUD TECH 履行本協議,提供合理需要的人員和信息,並採取 KAKI CLOUD TECH 可能合理要求的其他行動。 客戶還將與 KAKI CLOUD TECH 合作建立密碼或其他程序,以驗證只有客戶指定的員工才能存取許可材料的任何管理功能。 客戶應在本協議期限內以及根據本協議支付最終付款之日後的第三年年底,保存與根據本協議應付 KAKI CLOUD TECH 付款相關的帳簿、記錄、合約和帳戶(統稱為: 「客戶記錄」)。 KAKI CLOUD TECH 可以在提前30 天向客戶發出書面通知後,在客戶的正常工作時間內,在遵守行業標準保密義務的情況下,自行承擔費用聘請獨立的第三方審計員來審計客戶記錄,僅用於核實根據以下規定應付的金額這項協議。 如果審計發現付款不足,則客戶應立即根據第 5.2 條向 KAKI CLOUD TECH 支付差額以及滯納金。 KAKI CLOUD TECH 應承擔審核費用,除非審核顯示審核期間的付款不足超過 5%,在這種情況下,客戶應立即向 KAKI CLOUD TECH 支付合理的審核費用。
2.3 客戶將負責維護客戶帳戶、密碼(包括但不限於管理密碼和使用者密碼)和文件的安全,以及在客戶知情或同意或不知情的情況下對客戶帳戶的所有使用。
3. 保密性
3.1 雙方(「接收者」)瞭解另一方(「揭露方」)已揭露或可能揭露與揭露方的技術或業務相關的資訊(以下簡稱「揭露方的專有資訊」) 。 在不限制前述規定的情況下,許可資料是 KAKI CLOUD TECH 專有資訊。
3.2 接收方同意:(i) 不向任何第三方洩露任何此類專有信息,(ii) 僅向出於本協議目的需要訪問此類專有信息的員工提供訪問此類專有信息的權限,並且 ( iii) 採取與該方對其自己的專有資訊相同的安全預防措施來防止此類專有資訊的洩露或未經授權使用,但在任何情況下,一方都不得採用低於合理的預防措施來保護此類專有資訊。 披露方同意,前述規定不適用於接收方可以記錄的任何資訊:(a) 在接收方沒有採取任何行動或沒有參與的情況下,已經或將普遍向公眾公開,或 (b)在從披露方收到之前由其擁有或知曉,或(c) 不受第三方限制地合法披露,或(d) 獨立開發,未使用披露方的任何專有資訊。 本協議中的任何內容均不會阻止接收方根據任何司法或政府命令披露專有信息,前提是接收方就此類披露向披露方發出合理的事先通知以對該命令提出異議。 在任何情況下,KAKI CLOUD TECH 都可以收集有關許可材料性能和客戶對許可材料使用情況的總體回應率和其他總體衡量標準的數據並進行報告; 但未經客戶事先書面同意,KAKI CLOUD TECH 不會將客戶識別為任何此類資料的來源。 為避免疑義,使用第三方來託管資料收集不應被視為揭露。
3.3 各方承認並同意,如果違反本協議第 1.1、2.1 或 3.2 條的條款,另一方可能會遭受不可挽回的損害,並且該方將有權尋求禁令救濟(無需發布禁令救濟)保證金)如果發生任何此類違約行為。
3.4 雙方均有權揭露雙方之間存在的關係,但無權披露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除非此類披露在披露前經雙方書面批准,或包含在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中。政府當局提交的文件(前提是該方將盡合理努力獲得保密待遇或保護令),或根據潛在投資者或收購方合理需要在保密的基礎上提交。
4、智慧財產權
4.1 除非本文明確規定,KAKI CLOUD TECH 單獨(及其授權人,如適用)將保留與授權資料以及客戶、其客戶提供的任何建議、想法、增強請求、回饋、程式碼或其他建議相關的所有智慧財產權。許可材料相關的關聯公司或任何第三方,特此將其轉讓給KAKI CLOUD TECH。 本協議不是銷售,也不向客戶轉讓授權材料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所有權或任何智慧財產權。
4.2 客戶不得刪除、更改或掩蓋任何 KAKI CLOUD TECH(或其授權人)的版權聲明、專有圖例、商標或服務標記歸屬、專利標記或 KAKI CLOUD TECH(或其授權人)所有權或授權資料貢獻的其他標記。 此外,客戶同意在授權資料的任何副本或其任何部分上複製並包含 KAKI CLOUD TECH(及其授權人)的專有和版權聲明,包括版權聲明的複製。 儘管本協議有任何相反規定,許可材料的某些組件,包括但不限於由KAKI CLOUD TECH 作為KAKI CLOUD TECH 社區版的一部分分發的許可材料的任何組件,均由第三方根據所述的某些第三方許可條款獲得許可在這樣的原始碼註解中。
4.3 客戶及其授權人(客戶特此聲明並保證他們確實如此)擁有並保留由或代表其提供的所有軟體、資訊、內容和資料的所有權利、所有權和權益(包括但不限於唯一所有權)客戶或透過使用授權資料(「內容」)以及與該內容相關的智慧財產權而提供或以其他方式散佈。 如果KAKI CLOUD TECH 收到任何通知或聲稱任何內容或客戶在本協議項下的活動(包括但不限於與任何內容相關的活動)侵犯或違反了第三方的權利或任何適用的法律或法規(“索賠” ),則客戶對於與任何此類索賠相關的所有責任、損害、和解、律師費以及其他費用和開支,KAKI CLOUD TECH 將進行賠償、辯護並使其免受損害。 上述賠償義務的明確條件是 KAKI CLOUD TECH 向客戶提供及時通知、合理合作以及對適用索賠的辯護和/或和解的唯一控制權。 根據前述規定,KAKI CLOUD TECH 可以自費與其選擇的律師一起參與任何適用索賠的辯護和/或和解。
4.4 KAKI CLOUD TECH 將為客戶辯護、賠償並使客戶免受因(i) 許可材料侵犯或違反任何知識產權或專有權或(ii) 違反適用的規定而導致的已付或應付給非關聯第三方的責任及其他款項的損害。控制其辯護和和解。 根據前述規定,客戶可以自費參與由其選擇的律師對 KAKI CLOUD TECH 應賠償的任何索賠進行辯護和/或和解。 上述義務不適用於許可材料的部分或組件 (i) 不是由 KAKI CLOUD TECH 創建的,(ii) 在 KAKI CLOUD TECH 交付後修改的,(iii) 與涉嫌侵權的其他產品、流程或材料相結合的與此類組合相關的情況,(iv) 客戶在收到通知後或在被告知可以避免涉嫌侵權的修改後繼續涉嫌侵權活動,或(v) 客戶未嚴格按照本協議使用許可材料協議和所有相關文件。
5. 費用繳納
5.1 客戶將根據許可資料的訂單或報價單中的條款向 KAKI CLOUD TECH 支付當時適用的費用(「費用」)。 如果客戶對許可材料的使用超出了訂單或報價中規定的服務能力或以其他方式需要支付額外費用(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則客戶應對此類使用收取費用,並且客戶同意支付額外費用按本文規定的方式收費。 KAKI CLOUD TECH 保留在初始服務期限或當前續約期限結束時更改費用或適用費用以及收取新費用和費用的權利,並提前三十 (30) 天通知客戶(可透過電子郵件發送) 。 如果客戶認為 KAKI CLOUD TECH 對客戶的帳單不正確,客戶必須在出現錯誤或問題的第一份帳單截止日期後 60 天內聯絡 KAKI CLOUD TECH,以獲得調整或積分。 如有疑問,請直接聯絡公司的客戶支援部門。
5.2 KAKI CLOUD TECH 可以選擇透過發票計費,在這種情況下,KAKI CLOUD TECH 必須根據發票中指定的付款條件收到任何指定月份開立的發票的全額付款。 未付金額需以任何未清餘額每月 1.5% 或法律允許的最高金額(以較低者為準)收取財務費用,加上所有催收費用,並可能導致服務立即終止。 客戶應負責支付與許可材料相關的所有稅費,但基於 KAKI CLOUD TECH 淨收入的美國稅費除外。
5.3 我們的費用不包括任何性質的任何稅費、徵稅、關稅或類似的政府評估,包括例如增值稅、銷售稅、商品及服務稅、使用稅或預扣稅,任何司法管轄區均可就您根據本協議進行的購買進行評估協議(統稱為「稅金」)。 您全權負責支付與您根據本協議購買的商品相關的所有稅費。 如果我們有法律義務支付或收取您根據本第 4.3 條負責的稅款,我們將向您開具發票,並且您應向我們支付該金額,除非您向我們提供由適當稅務機關授權的有效免稅證明。 我們將根據相關訂單或報價中詳細說明的您的帳單地址計算適用的稅費(如果應在不同地址評估稅費,您有責任通知我們)。 如果訂單或報價單中指定的任何地址發生任何變更,您應立即通知我們。 稅款不得從適用訂單或報價單中的費用中扣除或抵銷。
5.4 除下文規定的提前終止外,本協議適用於訂單或報價中指定的初始服務期限,並應自動續訂與初始服務期限相同的額外期限(統稱為「期限」) ),除非任何一方請求終止並至少提前三十(30) 天發出通知。
6. 終止
6.1 本協議應持續有效,直至依本第 6 條終止。
6.2 客戶可隨時以書面通知 KAKI CLOUD TECH 終止本協議。 如果任何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包括但不限於任何違反第2.2 條和/或未能支付本協議項下到期的任何款項),則任何一方均可在提前30 天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後立即終止本協議如果該方在該通知期內未糾正此類重大違約行為。
6.3 任何一方均可在以下情況下終止本協議,恕不另行通知:(i) 在另一方啟動或針對另一方啟動無力償債、接管或破產程序時(前提是此類程序在啟動後一百二十(120) 天內未被駁回), (ii) 另一方為債權人的利益進行轉讓,或 (iii) 另一方解散或在沒有繼承人的情況下停止營業。
6.4 客戶對許可材料的權利以及根據本協議授予的任何許可均應在本協議終止時終止。 如果客戶根據上述第 6.2 條第二句終止本協議,KAKI CLOUD TECH 將按比例向客戶退還截至終止之日客戶尚未實際收到的預付費用。 以下章節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有效:2 至 6(第 4.3 條除外)以及 8 至 11。
7. 保固; 客戶軟體安全
KAKI CLOUD TECH 聲明並保證 (i) 擁有以下必要的所有權利和許可其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且(ii) 不會故意在向公眾發布並根據本協議向客戶提供的任何KAKI CLOUD TECH 軟體中包含任何電腦程式碼或其他電腦指令、設備或技術,包括但不限於那些被稱為禁用的內容故意設計用於破壞、禁用、損害、感染、欺詐、損害或以任何方式阻礙網路、電腦程式或電腦系統或其任何組件(包括其組件)運行的設備、特洛伊木馬或定時炸彈。 如果 KAKI CLOUD TECH 在任何時候未能遵守本節中的保證,客戶可以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 KAKI CLOUD TECH 任何此類不合規情況。 KAKI CLOUD TECH 將在收到此類書面通知後三十 (30) 天內糾正不合規行為或向客戶提供糾正不合規行為的計劃。 如果在此期間未糾正不合規行為,或未制定合理可接受的糾正計劃,則客戶可以終止本協議,作為對此類不合規行為的唯一補救措施。
8. 免責聲明
除非此處明確說明,授權資料、軟體和 KAKI CLOUD TECH 專有資訊以及與本協議相關的任何內容均以「原樣」提供,不提供任何類型的保證。 KAKI CLOUD TECH 及其授權人特此否認所有明示或默示的保證,包括但不限於適銷性、特定用途的適用性、所有權和不侵權的所有默示保證。
9. 責任限制
除違反第1.1 和/或2.1 條的情況外,在任何情況下,任何一方或其授權人均不對因本協議引起的或以任何方式與之相關的任何間接、懲罰性、偶然、特殊或後果性損害承擔責任。業務或銷售損失,無論是基於合約、侵權行為(包括疏忽)、嚴格責任或其他原因,即使該方已被告知可能發生損害。 除違反第 1.1 條和/或 2.1 條的規定外,各方及其許可方的總責任,無論是基於合約、侵權行為(包括疏忽或嚴格責任)或其他原因,均不會超過合計、(i ) 一千美元($1,000) 或(ii) 在首次提出索賠或要求之日結束的一年內向KAKI CLOUD TECH 支付的費用,以較高者為準。 儘管任何有限補救措施未能達到基本目的,上述限制仍將適用。
10. 其他
如果發現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不可執行或無效,則該條款將在必要的最小範圍內受到限製或消除,以便本協議保持完全有效和可執行。 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轉讓或再授權本協議,不得無理拒絕或拖延; 但如果出售本協議相關的全部或大部分業務或資產,任何一方均可將本協議轉讓和/或轉讓給繼承人。 雙方同意,本協議是雙方相互理解的完整且排他性的聲明,並取代和取消先前與本協議主題相關的所有書面和口頭協議、通信和其他諒解,並且所有棄權和修改必須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否則應以雙方簽署或以其他方式同意的書面形式。 本協議不會產生任何代理、合夥、合資或僱傭關係,且任何一方均無任何形式的權力在任何方面約束另一方。 在執行本協議項下權利的任何訴訟或程序中,勝訴方將有權收回費用和律師費。 本協議項下的所有通知均以書面形式,如果親自送達,則在收到時將被視為已正式發出; 若透過傳真或電子郵件傳輸,則以電子方式確認接收; 收到後,如果透過掛號信或掛號信件發送(要求回執),則預付郵資。 KAKI CLOUD TECH 對其無法直接控制的原因造成的任何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11. 資料隱私
客戶應確保客戶使用的與本協議相關的任何及所有資訊或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個人資料)(「客戶資料」)的收集、處理、傳輸和使用完全符合適用的資料保護法(如定義見下文),並已獲得任何資料主體處理客戶資料的所有必要授權和同意。 在任何此類收集、處理或傳輸之前,客戶應採取並維護適當的組織、技術和安全措施,以防止未經授權的存取或使用客戶資料。 一旦發現與客戶資料相關的適用資料保護法含義內的任何違規行為(「安全事件」),客戶應立即通知 KAKI CLOUD TECH,並配合 KAKI CLOUD TECH 進行任何調查以及實施合理要求的任何措施。 如果適用資料保護法要求,雙方將根據 GDPR(定義如下)簽訂標準合約條款,以將任何客戶資料傳輸到歐盟以外的地區。 就本協議而言:(a) 「適用的資料保護法」是指任何可能不時修訂、擴展或重新頒布的與個人資料相關的適用的法律、法規或法規,包括但不限於(i) 5 月25 日之前2018 年,歐盟資料保護指令 95/46/EC 轉變為歐盟成員國法律; (ii) 自 2018 年 5 月 25 日起及之後,GDPR 以及任何實施 GDPR 的歐盟成員國法律; (iii) 經修訂並轉化為歐盟成員國法律的電子隱私指令 2002/58/EC 以及取代電子隱私指令的任何立法,以及 (b) “GDPR”指法規 (EU) 2016/679歐洲議會和顧問於2016 年4 月27 日就在個人資料處理和此類資料自由流動方面保護自然人的問題通過了歐盟議會和法律委員會的決議,並廢除了第95/46/EC 號指令(《通用資料保護條例》 )。
KAKI CLOUD TECH 專業服務條款
如果 KAKI CLOUD TECH 作為合約的一部分向您提供額外的專業服務,或者如果我們為您承擔了我們通常支援條款未涵蓋的 KAKI CLOUD TECH 安裝的一次性工作,則這些條款適用。
1. 服務
1.1 KAKI CLOUD TECH 將向客戶提供一份或多份雙方同意並簽署的訂單或報價單中規定的與軟體相關的專業服務(「服務」),其中應包含但不限於服務的描述、服務費率和付款條件。 雙方同意, KAKI CLOUD TECH 可以透過其第三方承包商提供服務,但在所有此類情況下,KAKI CLOUD TECH 仍將遵守本協議項下的義務。
1.2 提供服務的條件。 客戶必須指定一名專案經理,負責管理所提供服務的專案。 客戶將確定整體專案方向,包括分配和管理客戶的專案人員團隊。 客戶必須向 KAKI CLOUD TECH 提供 KAKI CLOUD TECH 提供服務合理所需的設施、設備和支持,包括遠端存取硬體和系統軟體配置,以支援使用 KAKI CLOUD TECH 向客戶許可的電腦軟體程式。 KAKI CLOUD TECH 擁有並將擁有服務以及服務產生的任何工作產品(「工作產品」)的所有權利、所有權和利益,客戶將簽署並向 KAKI CLOUD TECH 交付任何合理必要的文件,以歸屬 KAKI CLOUD TECH 所有權利、所有權和利益。 工作產品不包括客戶預先存在的知識產權或資料。 根據本服務協議的條款和條件以及管理客戶使用 KAKI CLOUD TECH 軟體的適用許可協議,並明確以客戶遵守此類協議的條款為條件,KAKI CLOUD TECH 授予客戶永久、非獨佔、不可轉讓的許可(無權轉租或再授權)使用和複製工作產品以供客戶自己的內部運算作業使用。
1.3 服務安排。 雙方將根據資源的可用性和商定的專案時間表共同確定雙方商定的時間表。 服務不可取消。
2. 付款和稅金
2.1 付款。 KAKI CLOUD TECH 將在 KAKI CLOUD TECH 提供服務或產生費用時向客戶開立所有服務和適用費用的發票(如果適用)。 任何未付費用均需每月繳納百分之一 (1.0%) 的財務費用,或法律允許的最高限額(以較低者為準),加上所有收取費用,包括合理的律師費。
2.2 稅收。 本服務協議項下的費用不包括所有稅費,包括國家、州或省和地方使用稅、銷售稅、增值稅、財產稅和類似稅費(如有)。 除非客戶向 KAKI CLOUD TECH 提供有效的免稅證書,否則客戶同意繳納此類稅款。 如果有任何預扣稅要求,客戶將自行支付任何所需的預扣稅,並且不會因此減少支付給 KAKI CLOUD TECH 的金額。
3. 保密性
3.1 雙方(「接收者」)瞭解另一方(「揭露方」)已揭露或可能揭露與揭露方的技術或業務相關的資訊(以下簡稱「揭露方的專有資訊」) 。 在不限制前述規定的情況下,許可資料是 KAKI CLOUD TECH 專有資訊。
3.2 接收方同意:(i) 不向任何第三方洩露任何此類專有信息,(ii) 僅向出於本服務協議之目的需要訪問此類專有信息的員工提供訪問此類專有信息的權限,並且(iii) 採取與該方對其自己的專有資訊相同的安全預防措施來防止此類專有資訊的洩露或未經授權使用,但在任何情況下,一方都不得採用低於合理的預防措施來保護此類專有資訊。 披露方同意,前述規定不適用於接收方可以記錄的任何資訊:(a) 在接收方沒有採取任何行動或沒有參與的情況下,已經或將普遍向公眾公開,或 (b)在從披露方收到之前由其擁有或已知,或(c) 不受第三方限制地正確披露給其,或(d) 獨立開發。 本服務協議中的任何內容均不會阻止接收方根據任何司法或政府命令披露專有信息,前提是接收方就此類披露向披露方發出合理的事先通知以對該命令提出異議。
3.3 雙方承認並同意,如果違反本服務協議第 3 條的條款,另一方可能會遭受不可挽回的損失,並且該方有權在以下情況下尋求禁止(無需繳納保證金):發生任何此類違規行為。
3.4 雙方均有權披露本服務協議的存在但不披露其條款和條件,除非此類披露在披露前經雙方書面批准,或包含在一方要求提交的文件中與政府當局(前提是該方將盡合理努力獲得保密待遇或保護令)或在對潛在投資者或收購方合理必要的情況下以保密方式進行。
4. 終止
4.1 本服務協議應持續有效,直至依本第 4 條終止。
4.2 若一方嚴重違反本服務協議(包括但不限於未能支付本協議項下的任何到期款項),且該方在下列情況下可在提前 15 天書面通知另一方後立即終止本服務協議:在此通知期內,違約行為未得到糾正。
4.3 任何一方均可在以下情況下終止本服務協議,恕不另行通知:(i) 在另一方提起或針對另一方提起無力償債、接管或破產程序時(前提是該等訴訟程序在提起後一百二十(120) 天內未被駁回) ,(ii) 另一方為債權人的利益進行轉讓,或 (iii) 另一方解散或在沒有繼承人的情況下停止營業。
4.4 以下章節在本服務協議終止後仍然有效:2 至 4 和 6 至 8。
5. 保固
如果在此期間未糾正不合規行為,或未制定合理可接受的糾正計劃,則客戶可以終止本服務協議。
6. 認股權證免責聲明
與本服務協議相關的服務和任何內容均以「原樣」提供,不提供任何類型的保證。 KAKI CLOUD TECH 及其授權人特此否認所有明示或默示的保證,包括但不限於適銷性、特定用途的適用性、所有權和不侵權的所有默示保證。
7. 責任限制
在任何情況下,任何一方均不對因本服務或與本服務協議提供的任何內容引起的或以任何方式與之相關的任何間接、懲罰性、偶然、特殊或後果性損害承擔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收入損失或預期利潤或業務損失或銷售損失,無論是基於合約、侵權行為(包括疏忽)、嚴格責任或其他原因,即使該方已被告知可能發生損害。 各方的總責任,無論是基於合約、侵權行為(包括疏忽或嚴格責任)或其他原因,合計不得超過 (i) 一千美元 ($1,000),或 (ii)在首次提出索賠或要求之日結束的一年內,已支付或應付給KAKI CLOUD TECH 的費用。 儘管任何有限補救措施未能達到基本目的,上述限制仍將適用。
8. 雜項
如果發現本服務協議的任何條款不可執行或無效,則該條款將在必要的最小範圍內受到限製或消除,以便本服務協議保持完全有效和可執行。 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轉移或再授權本服務協議,不得無理拒絕或拖延; 前提是任何一方均可轉讓和/或轉讓本服務協議以成功如果出售其與本服務協議相關的全部或大部分業務或資產,則由該公司負責。 雙方同意,本服務協議是雙方相互理解的完整且排他性的聲明,並取代和取消與服務標的物相關的所有先前書面和口頭協議、通信和其他諒解。服務協議,且所有棄權和修改必須以書面簽署或經各方同意,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 本服務協議不會產生任何代理、合夥、合資或僱傭關係,且任何一方均無任何形式的權力在任何方面約束另一方。 在執行本服務協議項下權利的任何訴訟或程序中,勝訴方將有權收回費用和律師費。 本服務協議項下的所有通知均以書面形式,如果親自送達,則在收到時將被視為已正式發出; 若透過傳真或電子郵件傳輸,則以電子方式確認接收; 收到後,如果透過掛號信或掛號信件發送(要求回執),則預付郵資。 KAKI CLOUD TECH 對其無法直接控制的原因造成的任何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9. 資料隱私
客戶應確保客戶使用的與本協議相關的任何及所有資訊或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個人資料)(「客戶資料」)的收集、處理、傳輸和使用完全符合適用的資料保護法(如定義見下文),並已獲得任何資料主體處理客戶資料的所有必要授權和同意。 在任何此類收集、處理或傳輸之前,客戶應採取並維護適當的組織、技術和安全措施,以防止未經授權的存取或使用客戶資料。 一旦發現與客戶資料相關的適用資料保護法含義內的任何違規行為(「安全事件」),客戶應立即通知 KAKI CLOUD TECH,並配合 KAKI CLOUD TECH 進行任何調查以及實施合理要求的任何措施。 如果適用資料保護法要求,雙方將根據 GDPR(定義如下)簽訂標準合約條款,以將任何客戶資料傳輸到歐盟以外的地區。 就本協議而言:(a) 「適用的資料保護法」是指任何可能不時修訂、擴展或重新頒布的與個人資料相關的適用的法律、法規或法規,包括但不限於(i) 5 月25 日之前2018 年,歐盟資料保護指令 95/46/EC 轉變為歐盟成員國法律; (ii) 自 2018 年 5 月 25 日起及之後,GDPR 以及任何實施 GDPR 的歐盟成員國法律; (iii) 經修訂並轉化為歐盟成員國法律的電子隱私指令 2002/58/EC 以及取代電子隱私指令的任何立法,以及 (b) “GDPR”指法規 (EU) 2016/679歐洲議會和顧問於2016 年4 月27 日就在個人資料處理和此類資料自由流動方面保護自然人的問題通過了歐盟議會和法律委員會的決議,並廢除了第95/46/EC 號指令(《通用資料保護條例》 )。
GDPR 資料處理協議
我們可能會與某些企業客戶簽訂 GDPR 資料處理協議,具體取決於安裝的性質、資料的處理方式以及資料的儲存位置。